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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法院】典型案例[合同纠纷]

   日前,经全区法院自下而上推荐,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商定,评选出24个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人大代表+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典型案例,内蒙古高院将持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对相关案例进行展播。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24日,袁某与某加工厂签订了名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袁某在开工前三日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30000元,某加工厂在完成墙面及地面贴砖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双方均部分履行了合同。目前因装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袁某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但袁某并不
申请对房屋现有装修部分的价值进行鉴定。因无法确定案涉房屋现有装修部分的价值,导致合同解除存在难题。   处理结果   从事装饰装修行业多年、经验丰富的赤峰市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朱清参与本案调解,经承办法官与人大代表实地勘察、仔细核算,最终核算出房屋装修部分的价值与房主之前已支付的装修款项价值相当,双方无需互付给付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   解纷要旨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他们参与案件审理过程,是连接人民群众与司法机关的重要桥梁,在案件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增强司法公信力。人大代表参与法院审理过程,让群众看到司法审判的公开、透明,使群众更加信任司法机关,提升了司法机关在群众心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其次,促进司法公正。人大代表以其独立的视角和专业的判断,对案件进行监督和评估,能够有效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和不当行使,确保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实现司法公正。再次,提升
审判质量。人大代表的专业评估和价值参考为法院提供了多维度的思考,有助于法官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作出更加准确、合理的判决,从而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最后,加强民主监督。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审理是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赤峰红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