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自杀或者患病,另一方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忠实、尊重、关爱和帮助的法定义务。
当一方遭遇生活困难、疾病、危险之时,另一方有法定救助义务,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扶助、救助,不能放任不管。
夫妻感情不和,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一方行为偏激以跳河、跳楼等方式自杀,另一方身在现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明知受害人的危险行为可能会发生的危害结果,有条件有能力予以阻止、救助或求助他人避免或减轻危险的,漠视不管、放任危害结果发生而致使受害人未能得到救助死亡的,可能构成过失杀人或间接故意杀人。
夫妻一方身患疾病,生命垂危,急需送医救治,另一方明知自己的漠视行为将导致被扶养人死亡的后果,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拒不履行救助义务,致使患者因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系不作为的故意杀害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