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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蓝皮书》发布?一追到底决不动摇

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编著的《反腐倡廉蓝皮书: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7》(以下简称“蓝皮书”)发布。蓝皮书称,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成绩显著,许多还是“历史性突破”的成就,但是追逃追赃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必须坚持忧患意识,居安思危。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31日,尚有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外逃出境的国家工作人员365人,失踪不知去向的国家工作人员581人,共计946人。一些“重点外逃人员”尚未被追回。截至2017年12月底,“百名红通人员”尚有49名未归案。在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外逃的腐败分子变换身份、躲避追捕,深居简出、不再露面,追逃难度越来越大。   针对此种形势,蓝皮书提出六点建议:   一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外逃势头反弹。继续保持政治定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追逃追赃的力度决不减弱、一追到底的态度决不动摇。继续公开曝光重点外逃人员,主动对外发声,持续营造舆论氛围。继续聚焦重点国家,紧盯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天网行动”,重点缉捕职务级别高、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外逃腐败分子,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巩固“不敢逃”氛围,健全“不能逃”机制,坚决防止外逃势头的反弹回潮。深入推进“开门反腐”,利用微信、手机App等便捷方式尽可能多地公开携款出逃人员身份、资产等信息,设立有奖举报系统,动员全球各方力量提供信息,掌握腐败分子及其财产收入最新动态信息,实施精准追逃追赃。   二是进一步健全国际追逃追赃合作体制机制。国际追逃追赃的合作体制机制仍有提升空间,争取调剂投入更多的工作力量,努力做到专职专岗专人专款抓好落实,进一步发挥好外交、司法、执法、反洗钱等部门职能作用,打通合作追逃追赃“任督二脉”。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衔接工作,进一步整合追逃追赃工作力量。加强配套法规建设,把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性安排,完善统计报告、境外取证、劝返、反洗钱调查、问责追责等工作机制。适时发布防逃追逃信息,增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透明度,吸纳更多的专家学者参与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助力追逃追赃,制造更加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是加强追赃工作,以追赃促追逃。坚持追逃、追赃并重策略,开展追赃工作专项行动,加大与有关国家的政府间合作,在追缴赃款方面力争更大突破。大力招募和培养国际诉讼人才,增加境外民事诉讼,提高境外民事诉讼的胜诉率和赔偿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就腐败资产返还问题达成互利协议,尽量调动其他国家和地区追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可能多地追回不法资产,打掉外逃腐败分子生存享受的物质支撑,粉碎“逃出去就没事”“到国外舒服享受”的侥幸心理,断其物质后路。   四是加强追防一体化建设,减少外逃腐败人员。在解决“追”的问题同时不应忽略“防”,加强防逃工作指导,关口前移、抓早抓小,以“门、人、钱、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构建严密管用的防逃网络。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证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对有违纪违法线索人员和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把防逃工作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结合起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经常进行外逃风险评估,根据岗位、职务、出国境频率、资产异动等情况对不同人员实施不同等级的风险管理。同时,根据监察体制改革后,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这一要求,防止新增外逃风险。   五是加强国际执法网络建设,全力推进追逃追赃合作。把追逃追赃纳入外交工作格局。加强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组织、东盟、上合组织、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推动建设多边合作网络。坚持合作共赢,加强对外信息共享和统筹协调,深化与重点国家的沟通协作,完善执法合作机制,增加更多追逃案例。   六是严格现金使用管理。将现金管理上升为国家战略,使现金使用管理规定转变为国家立法。抓紧完善现金管理制度,改变现金过于宽松使用的政策。严格限制现金使用范围,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奖金、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等原来可以使用现金的地方应要求以非现金支付为原则,以现金使用为例外。提高大额取现的成本,降低非现金支付结算费用。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广普及网络支付、信用卡、支票、银行卡、POS机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普及非现金支付结算使用的基础上,完善税收征稽系统,提升税收征稽能力,从“以票管税”转为“以资金流管税”,让所有公民收入和资产都留“痕迹”,与税收系统挂钩,切断行贿受贿和腐败资金洗钱渠道,让腐败资金无法漂洗,从源头上防止资金出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