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妨碍公务罪被批捕怎样减刑(妨碍公务罪罪)
以妨碍公务罪被批捕怎样减刑(妨碍公务罪罪)
一、以妨碍公务罪被批捕怎样减刑涉嫌妨害公务罪,符合条件的可以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因妨碍公务罪而被判刑的,相应的犯罪记录是不能消除的。 当事人在被处于刑事处罚后,在公安机关的档案中就会进行相应的记载,亦即会有犯罪记录,该记录没有期限限制,不管过多久,也不管是否重新犯罪,都不会被消除。
找关系,送点钱,在判决没生效前上诉,也就是判决书下达十天内上诉,有可能改判,上诉不加刑的,但要理由充分,祝你好运
派出所已涉嫌妨碍公务罪进行刑事拘留,说明已经涉嫌犯罪;下步就是公安局进行刑事侦查,侦查终结就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材料、证据已经构成犯罪,就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如果检察院不认为是犯罪,可以就行政处罚。
是否发下拘留通知书?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不理解这个村民为什么不让警方带走偷鸡人,而且现警察发生冲突,真是法盲。参考以下规定: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妨碍公务罪,其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妨碍公务罪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 我国对妨碍公务罪中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结果或因重伤导致死亡结果,甚至故意杀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按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一、【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三、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四条
二、妨碍公务罪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妨碍公务罪,其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碍公务罪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不过如果情节特别的轻微,最多也就是拘留、罚款而已,是不会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不清楚你的朋友是被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但从被送进拘留所这一点来看,应该是被行政拘留,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因此,你朋友可能会被拘留5至10日。 2、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公安机关都有义务通知被拘留人家属。你朋友的家属应该会收到通知。 3、如果你的朋友被刑事拘留,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犯此罪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或者罚金。
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77条和234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数罪并罚大约需判4年左右的实刑。 相关链接:《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
公安机关并不是按刑事案件来处理,而是根据其职权对妨碍公务的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事件中的受害人个人不能要求加重处罚。受害人健在,其家属无法提出相关要求。 民警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一般由所在单位负责。民警受到的伤害程度,可以作为处罚轻重的依据。 补充:严格来说,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虽然其人身受到不法伤害,也不是法律上说的“受害人”,自始至终,民警与不法分子不存在民事关系,并不能行使民法或刑法上受害人的权利,其人身受到的伤害只能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获得补偿,其个人不能针对不法分子提出赔偿或提起诉讼。因其是公务员,只能针对政府,向政府提出相关要求。
妨害公务如果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