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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是什么)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是什么)

一、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

符合下列条件即可都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你的问题问得很好。甲与乙(现役军人妻子)结婚,甲构成破坏军婚罪,而乙也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构成,可以认为乙构成重婚罪。但是,现在司法实践来看,应该是维护了破坏了军婚罪,保护军人家庭的立法本意的,具体如下:如今的司法实践,破坏军婚罪危害了军人的家庭稳定,属于公诉罪名,司法机关会主动介入调查。而这里重婚罪属于自诉罪,也就是说,对于甲,没得说抓走。而对于乙,只要乙的丈夫(就是那个军人)不计较,那么就此作罢。如果那个军人计较,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案件,来追究乙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从本罪客观要件来讲,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从立法本意上讲则不能认定为犯罪。因此本案当事人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现役军人为了保卫祖国,不惜远离家庭,艰苦奋斗,流血牺牲。破坏军人婚姻的犯罪,不仅会造成军人婚姻关系的破裂和家庭不和,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军人的思想,对于巩固军队、巩固国防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此,对军人婚姻,必须加强保护。对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应严肃处理。但破坏军人婚姻的案件,情况有时比较复杂,在处理时,应当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实践中,对于破坏军婚罪与非罪的界限,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阅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即可都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军婚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从本罪客观要件来讲,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从立法本意上讲则不能认定为犯罪。因此本案当事人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同居型、通奸型。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现役军人为了保卫祖国,不惜远离家庭,艰苦奋斗,流血牺牲。破坏军人婚姻的犯罪,不仅会造成军人婚姻关系的破裂和家庭不和,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军人的思想,对于巩固军队、巩固国防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此,对军人婚姻,必须加强保护。对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应严肃处理。但破坏军人婚姻的案件,情况有时比较复杂,在处理时,应当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实践中,对于破坏军婚罪与非罪的界限,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阅读全文>>

就是说一般的搞搞第三者,法律管不着。但是要搞军人家属,则要判刑的。 主要是为了保护军人和军人家属。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 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现在当然有破坏军婚罪,而且条条框框非常详细. 其实破坏军婚罪是最可耻的,人家军人为国家奉献青春和汗水,舍小家顾大家,每到佳节来临万家团员,军人却是一人不圆万家圆,冒酷暑顶严寒战斗在各自的岗位上,有些丧心病狂毫无人性良知的王八蛋却去破坏军婚,实在是可耻之级无赖到家猪狗不如. 为什么去破坏军婚?只能说他不配称为人人为个人一己私利的欲望而已. 至于怎么判,看他(她)破坏军婚造成的伤害程度如何,量刑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