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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数罪并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晋州普法


数罪并罚时是否减去刑事拘留的羁押时间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法律咨询:

您好,缓刑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是否要减去被判缓刑前刑事拘留的羁押时间?

律师解答:

是的,要减去以前羁押的时间。

相关法律知识:

先并后减:是指与原来已判生效的执行刑并,而不是与原判宣告刑并同时发现漏罪和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先并后减再并”

如果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并且发现其在原判决宣告以前的漏罪,则先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根据刑法第70条规定的先并后减的方法进行并罚;再将新罪的刑罚与前一并罚后的刑罚还没有执行的刑期,根据刑法第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的方法进行并罚。

例如,犯罪人所犯甲罪已被人民法院判处8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犯罪人又犯乙罪,人民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对所发现的原判决宣告以前的漏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于是,先将漏罪的6年有期徒刑与甲罪的8年有期徒刑实行并罚,在8年以上14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如果决定执行12年有期徒刑,则犯罪人还需执行7年有期徒刑。然后,再将乙罪的7年有期徒刑与没有执行的7年实行并罚,在7年以上14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如果决定执行11年,则犯罪人实际上执行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