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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法治时间》栏目报道了市民郜先生被用人单位辞退,却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的事,理由是郜先生没有在单位上保险,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因此也就没有任何补偿。那么目前该事件有什么最新进展呢?来看法治记者的跟进报道。
聂律师表示,郜先生手里的所谓劳务协议,实质上就是劳动合同,双方形成的实质上就是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资双方在这件事上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上有着很大分歧,法治记者也建议双方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争议,依法依归解决问题,法治记者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