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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分类,有什么标准?[交通事故]

  {ArticleTitle}   近年来,交通工具不断推陈出新,然
而却也出现了不少,很多人在后不清楚自己所处的交通时候属于哪一类、处于什么等级而导致了更大的,有时候交通事故的双方权益都受到了侵害。那么我们如何划分交通事故?标准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交通事故分类”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一、交通事故的分类:(交通事故分类主要有以下6种)   1、按事故责任分类。   2、非。   3、行人事故。   4、其它事故。   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   6、按事故发生地点分类。   二、交通事故分类的标准:(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4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等级划分标准,是和统计工作中都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国务院发布的《
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和。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为了适应事故处理中对者的、追究和收取事故处理费的需要,并与最高人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案件的通知》等有关标准尽量协调起来,经商得国家统计局同意,决定对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标准略作修改,从1992年在事故统计和处理中使用。   现将修订的道路交通划分标准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以上就是小编对“交通事故分类”问题的解答,现在您明白了吗?大家一定要了解相关的,了解法律知识在生活中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如您还有任何关于此类的问题,可向我们的进行咨询,为您推荐最好的律师帮助您解决难题。以上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