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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的资格是什么(遗嘱见证人要担风险吗)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是什么(遗嘱见证人要担风险吗)

一、遗嘱见证人的资格是什么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未作正面规定,但第18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在目前的情况下,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五、遗嘱的内容。遗嘱的内容,就是遗嘱人对处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应包括:1、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2、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4、指明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5、指定遗嘱执行人。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关于遗嘱见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我做以下简要的介绍。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第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第二、继承人、受遗赠人;第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知,遗嘱见证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是指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亲临现场耳闻目睹,并且能够证明遗嘱事实的人。遗嘱人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遗嘱见证人条件:1 继承人、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2 不是继承人、受赠人本人3具有民事行为能力;4愿意做遗嘱见证人的。

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2. 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3.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4. 继承人、受遗赠人;5.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和遗嘱继承人不具备利害关系的人比较妥当。因为具有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在发生纠纷时,效力会弱可能不予采纳

二、遗嘱见证人要担风险吗

遗嘱见证人条件:1 继承人、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2 不是继承人、受赠人本人3具有民事行为能力;4愿意做遗嘱见证人的。

只要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就是有效的,但如果存在公证遗嘱,且两份遗嘱内容不同,则公证遗嘱效力高。建议最好办理公证遗嘱,避免纠纷。

对于遗嘱问题,个人见证没有法律效力。因为生效的遗嘱是必须经过公证处,司法公证的。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能作为说明情况使用。即便是你签字,也可能导致在法庭上作为无效证据不予采纳。

当然不可以。因为孙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女儿,属于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法》第十八条 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麻烦,代书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是无效的,在法律上不予以保护。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第3款: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特别说明:见证人的资格  《继承法》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