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方面的限制)
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方面的限制)
一、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 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定解除权区别于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法定解除权又称赠与拒绝权,是指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依法解除。。
到期终止,双方解除终止,一方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负有权利义务。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依据《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上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上情形,在调查取证方面若有困难,可聘请律师帮助解决纠纷。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方面的限制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其限制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 2、《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 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任意撤销就是说合同签订后履行之前,赠与人可以无理由撤销合同,不再赠与。限制就是公证后的赠与,已经履行的赠与,
B(1)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2)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法》第186 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期间等均无限制,致使除《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以外的赠与合同,不问情由均可被任意撤销,从而使受赠人对赠与财产因赠与人之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到毁损、灭失时,实际上无法请求损害赔偿,使其在大多数情况下成为一纸空文。
夫妻房产赠与,只要没有赠与过户,是可以任意撤销的,只要不过户就可以阻止了::如果是赠与的房产已经过户了,就成了实了,房产也就有了新的法写上 产权了,是没有什么办法阻止的,也不能撤销了。赠与房产只要没有过户,就可以撤销赠与。只要不去过户,房产权还原房主的,赠与就不能成立。
赠与行为一旦做出就会生效。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实施之前,可以随时撤销(因为不影响受赠人利益),这些合同不属于一般赠与:实施赠与后;公证的赠与;社会公益赠与。以下情况是法定撤销,不受到任何限制(只要发生就可以撤):1 受赠人对赠与人打击报复(包括亲属);2 赠与人发生严重经济困难。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