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受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
到了万不得已离婚的地步,也请不要因为抚养费的事情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
若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一方,另一方应该支付孩子的抚育费。
孩子是你的,养他是你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有些人常常会问到:我没有工作,可不可以不支付呢?
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那么拒绝支付孩子的抚育费是否合理呢?
没有工作能否不支付孩子的抚育费?
抚育未成年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除了父母中有一方自愿全部负担孩子的抚育费,否则双方都应承担法定义务。没有工作不是父母逃避抚育孩子的理由,没有工作,但是依然有劳动能力,可以寻找工作,继续完成对孩子的抚育义务。即使如果长期找不到工作,也要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这个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因此,父母离婚,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即使没有工作,也要想办法支付孩子的抚育费,要么找工作,要么财物折抵。哪些情况可以减免孩子的抚育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考虑到父母的情况确实是无力负担孩子的抚育费,可以考虑减免。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可以减免孩子抚育费的情况有:
1、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双方协商,若一方同意负担孩子的大部分或全部费用,另一方可以减免孩子的抚育费。
2、父母中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生病,没有生活来源,确实无力支付孩子的抚育费,而另一方却有能力负担孩子的大部分费用,一方可以请求减免支付。
3、父母中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考虑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