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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十万火急地要合同盖章走流程,怎么办?[合同法务]

  作者:高云   业务十万火急地要合同盖章走流程,怎么办?   下面有一道题考考大家:   假设你是某私企的法务,某天下班前,业务丢过来一份合同,说明合同要的很急,明天一上班就要,说因为对方很强势,不能改一个字,而且公司领导已经批准了这份合同,所以只需要法务走个流程,盖个确认章而已。   你面对这样的场景时,如何应对?   对于上述问题,第四营的同学们在上周学完合同六法写法篇(上)后,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下面我将一些精选回答展示出来,供大家参考学习!   经营法务   这样的合同往往是应该引起警惕和注意的合同,法务不能被业务带偏预设立场。首先,法务要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对于业务的预设我方弱势、认为时间紧急、宣称领导同意,法务要“听"判断业务所说是否全部属实,询问业务得出结论的依据是什么。   1、业务为何认为对方是绝对的强势方?对方是行业内带垄断性质的主体、付款方、抑或是我方在这次交易中完全不存在其他替代方案?通常情况下不存在一成不变的绝对强势和弱势,即使是续签的合同,强弱力量对比还会随着双方缔约次数、履约能力、资金实力等情形发生变化。   2、业务为何认为时间紧急?时间是否紧急与交易风险大小、对方要求、我方期望息息相关,业务追求合同审得快,法务追求合同审得好,法务能否审的又好又快取决于具体交易情况和合同内容,不能完全被业务牵着走。   3、领导同意是否表示不论合同风险多大一律同意?现实中未必,法务经过上述两轮独立思考和判断,已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领导汇报工作,而不应因领导同意就完全放松法务的职业警惕,毕竟出了问题法务就是责任主体。其次,经过上述判断,如果存在风险,能与对方沟通修改的就修改,还是不能修改就采取别的方式控制风险,如签署承诺函、订立补充协议,法务还要对合同风险进行书面提示、存档并告知领导。法务经过一系列的独立思考和判断,不让业务产生法务部门可有可无的错觉,也能减少以后现实生活中再发生题目中场景的频率。   曾子墨   1、很多时候说不能修改合同内容,也不是真的不能修改;很多时候说是这份合同十万火急,也不一定是真的很急。   一切都得看利益,如果这份合同涉及的风险与利益不成正比,和领导请示一下,是有修改的余地的。再者,这份合同很着急,如果这个时候对方出现业务的纰漏之类的差错,领导也会主动跟你说再缓—缓也不迟。   2、就算真的不能修改合同内容,也应该批注好风险,并将本合同的盖章背景注明,以防为日后如有纠纷,将证据固定下来。   3、主合同不能修改,还可以换个花招,就是让双方签一个补充协议,把风险都打好补丁。当合同开始进入履行阶段,要和业务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及时跟踪,一旦有违约风险也能尽快应对。   南柯   一、业务表示:合同很急,明天一上班就要十对方很强势,不能改一个字十公司领导已经批准十法务只是走个流程。存在这个局面的可能性:   1.这位业务不把法务放在眼里,说那么多就是不想法务插手修改合同,屁股决定脑袋;   2.具有权限且批准的公司领导认为法务不能带来利益,还是屁股决定脑袋。   二、应对   1.法务不能被业务牵着鼻子走。   第一,再简单的合同都需要按照审查和规则走;   第二,应当由法务自行判断是否真的很急,而不是听业务的片面之词;   第三,是否强势不能光听业务说,要看双方的合同地位;   第四,所谓领导同意,是否有领导书面批准及具备相应领导权限。   法务应当问清楚合同状态、列明风险并抄送领导,还要做好合同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包括利用听审研定四字诀、模块和六大节点剖析合同)   2.如果具有权限的领导确实书面批准了,此事件之后,法务也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角色,是否只把自己当作风险防范的窗口,而没有把给公司带来利益作为核心工作方式。法务应该不仅把自己定位在控制风险,也包括增加收益。   佳佳佳   1.法务的职责决定了不论合同有多急,该提示的风险还是需要提示。在跟业务了解清楚合同交易背景和双方诉求的前提下,如果合同相对复杂,预期明天上班之前可能没法看完,要跟业务沟通合同是否真的那么急,是否时间上有沟通的余地,同时站在业务的角度提示业务,如果按照对方提示的文本不加修改签订了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业务和法务都逃不了干系,这种情况下业务多半会同意帮法务争取审核合同的时间。   2.基于前述关于合同是否如此紧急的沟通,可以进一步跟业务沟通,对方是否真的那么强势,如果合同中有明显对我们不利的条款,提示业务如果对这种不利条款完全不加修改,那么后期履行如果出现风险对他也没有好处,业务多半也会同意法务的意见。   3.关于领导是否真的意见批准,需要有书面证据,法务也可以自己亲自询问领导是否真的已经同意了这份合同,领导一般也会担心有风险发生,这种情况下多半会同意让法务过—遍合同,提示风险,这样也可以减少领导自身的风险。   4.基于以上沟通,如果确实合同十分紧急且对方不允许修改合同,领导也书面同意了这份合同的极端情况发生,法务仍需要尽到自己的职责,在审批意见上提示相关风险,做到尽职免责。   Jessica (郁雯)   「合同要的很急,明天一上班就要」∶   请业务找个理由拖延时间,例如:领导出差、快递没那么快送到等等。再问业务,客户何时给的合同?若今天才给,就问客户,同样的情况,客户是否能做到?   请业务说明这么急的理由?通常没有什么事情会急到这么短的时间就要用印回传。如果理由是业务太晚送审合同,那就是业务自己的问题,请业务自己想办法解决。   「因为对方很强势,不能改一个字」∶   查合同的内容,是否有约定"双方可签补充协议”?如果有约定,就请业务跟客户说,我方想依约讨论、签订补充协议。   另一种方式是,做一个表格,列出我方想修改的条号、内容及修改理由,请业务用公司的电子邮件发给客户,对合同内容提出异议。再看客户如何回复。   有电子邮件当证据,至少能在诉讼时争一争,总比在诉讼时,客户主张我方从未提出异议,应该是非常认同这份协议,而我方无言以对来得好。   「公司领导已经批准了这份合同」∶   如果这个合同真得很急很重要,领导会直接过来找法务,不会让人传话。   法务可直接打电话跟领导确认,并在电话中说明这个合同的风险,问领导的意见。   通常领导会说这个条款不能让,业务再去谈,或直接下指示「这个合同不能签」。   若领导的回答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就直接发公司邮件cc相关部门的人,告知合同的风险,最后再加一句「如果公司愿意承担上述的风险,就可进行用印」。而领导之后在用印申请单上签了名,就表示他愿意承担法务说的风险,所以他同意用印了。   初初   我认为应该要先向业务了解清楚急的原因是什么?是业务本人急迫冲业绩签单?对方领导要出差?还是因为我们公司的领导要求?然后根据不同原因作出不同判断合同的审核方向。   如果是业务本人急切,那更应该向业务表明,我必须了解清楚本次交易概况、对方情况、双方地位和公司的期望,否则合同无法开始审核。如果是对方领导要出差,还要判断对方对我方的依存程度,如果合同发生问题,谁的影响更大。   对方很强势,一个字都不能改,那么可以通过业务询问对方,如果出现语法错误导致双方意思表示不明的,能不能改?然后我的工作重点就是快速找到合同中的语法错误,争取在领导出差的时间里改好合同。   如果是我们公司领导要求的,那么要请业务拿出领导同意的签名文件,同时要向领导确认是否有此交易。业务如果拿不出来就是在说谎了,合同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审核流程走。如果领导真的赶着签下合同,我就要根据条款清单快速审核合同缺了什么重要条款,缺失此条款对我方有什么风险,   如果是重大风险的,还要建议领导与对方磋商争取我方有修改合同的机会。最后将问题和建议反馈给业务并抄送给领导。即使最后领导仍执意在不改动合同的情况下签下合同的,我们也已经尽了风险提示的任务了。   Yanling IP.刘艳玲   由于快要下班了和业务事先也得到公司领导批准了,过多询问可能会存在业务沟通不耐   烦的情形。这个时候,法务如果希望采用合同塑型中“听”字决来进一步 了解情况达到高效沟通的目的,需要关注一下沟通技巧。   沟通过程中让业务大致讲一下交易情况和对方情况,例如交易目的和背景,交易内容和期   限,以及对方公司主体的情况和资质情况;进一步问业务是否之前是否有过交易和了解   公司以及业务人员的期望。根据业务介绍的内容进-步判断合同双方的地位。   在听完情况后给出及时反馈,初看下合同内容,如果标的额不大且合同内容本身比较完备的情况下,告诉明天上班第- -时间给答复,这样可以明天.上班给到对方并提示风险。如果一看估计会有问题的话,可以采用先改错别字或用词不当的词第二天.上班给到对方,进一步争取更多审核时间;或者,存在不具备资质或其他明显签约导致不利后果例如合同无效、效力待定的情况,可以让业务与审核的领导进一步沟通,确定明天与对方的应答方式。   在具体审核合同时,运用合同六大模块(即篇首模块、关系模块、流程模块、保障模块   和救济模块)和合同六大节点(即生效、启动、交割、结算、违约和解除节点)以及“听、审、研、定”的方法确定是否要修改合同条款以及具体如何修改。   Amy   1、合同是否着急,并非由业务- -面之词决定,应从公司利益来确定的,如无法确定,   可向领导求证。对方是否强势,不能依据业务的口述,需从合同性质、交易模式、合同   标的、标的额大小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法务应有自己的原则和标准,不能被业务左   右。   2、无论合同是否紧急,对方是否强势,领导是否批准,都应让业务介绍相关合作情况,   以便了解交易概况、双方情况、地位、我方期待等内容,以便于分析判断合同是否真的紧急、对方是否真的强势。   3、无论情况如何,法务都需要审查合同的必要性、主体情况、合同关系、标的类型、交易模式,审查合同是否已经包含了启动、生效、交割、结算、违约、解除六大节点,不能因为:着急或对方强势而放宽了审查的原则和标准。   4、如确实紧急、对方确实强势,则可以考虑加班审核、将审核优先级提高、避免大幅度更改,从利益观等角度出发进行审改。如果合同中有错别字、不当用词、对我司不利条款等,则应当修改。如违背禁止性规定或触犯公司红线的,则必须修改。不能明知合同条款会导致我司不利而放任不管,对业务人员晓之以利弊,及时告知业务人员风险及可能引发的后果,让业务积极和对方沟通修改。   5、公司领导是否批准了,应当让业务提供书面证据。另外法务需要审查该领导是否为最终审批人。如不是,则告知业务按照公司审批流程履行合同审核及用印手续。如是,应及时:告知最终审批人该合同的风险点,以便于最终审批人决定是否撤回批准或接受风险批准该份合同。   木子玖陽   即将下班,这个合同需要加班审核,请理解。毕竟下班时间送审,次日上班需要,还是非常“不地道的”(哈哈)。领导是如何批准的,是否有书面的批准意见?如果有,则需要看一下。即使领导批准了,我也要核对是不是存在错别字的问题,毕竟这样子也能帮业务节省好多时间和精力的。   如果没有领导的批准意见,则需要详细、认真的审核。公司设置法务流程是有原因的,是需要法务通过法律专业知识为公司在前进道路上排查“地雷”的,不是装腔作势的花瓶,如果只是走流程,就失去了公司设置这个岗
位的初衷,明显与公司的想法背离。所以审核是必须的。   从以下方面考虑:   1.需要业务介绍这份交易的概况、背景,双方的目的,如何履行及期限、交易的模式、对价的履行等事宜; 2.对方的情况需要仔细的审核,如对方之前是否和我们有过交集,当时的合作情况如何,对方现在的信誉情况,是否存在涉诉、涉执行等问题、是否有资质; 3.双方在合同中的地位如何,我方的市场,还是对方的; 4.公司的期望值和目的是什么; 5.合同是否有效? 6.特殊节点的把握,能否实现我方利益最大化及合同能预期效果能否顺利实现,需要进一步推演。另外,合同条款的逻辑、语词等亦需要斟酌。   综上,请给予我审核必要的时间,顺便说一下,下次需要审核或起草,请一定要提前告知,毕竟咱们公司各个业务部门间的相互尊重和睦才能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林龙宗   第一,要看公司制度中关于法务审核合同的流程。如果业务的要求不符合流程,则可以明确拒绝;   第二,如果公司关于法务审核合同流程的制度不明确,就要从平时工作习惯、领导审批权、公司业务流程来看待这件事情。一般情况下,业务临时要求法务审查合同,应该有领导的指示,那么这个时候就要业务证明这个合同确实很急,并且领导已经要求法务必须:今天把流程走完;   第三,如果证明合同确实很急,那么作为法务不应该完全按照业务的说法去走流程,道理很简单,如果流程走完,合同签了,但是履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存在很多雷区,非常不利于我方甚至对我方利益造成了损失,那么最后:责任还是法务的责任。   第四,不管时间如何紧急,都要遵循合同新三观,按照篇首、关系、流程、保障、救济、篇末六大模块,以及生效、启动、交割、结算、违约、解除六大节点审核内容,对合同的必要性、对方情况、双方关系、合同类型、交易模式等方面进行审查。   第五,如果时间确实很紧,那么合同审查意见可以就关键的风险做出提示,表明建议对合同有关风险需要进-步花时间分析评估。   王江同学   作为公司法务,最重要的工作便是风险控制,保障公司利益。面对业务要求,我会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应对:   1.告知业务合同审查必须经过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不能因为对方着急就破坏公司规定。   2.询问业务合同相对方的要求具体是指什么,按照是否能修改错别字、是否能修改不当用词、是否能修改对我方不利的用词进行探询。   3.要求业务出具公司领导批准的书面文件,并查询领导是否具备该项审批的权限;若业务无法出具书面文件,则亲自向领导沟通确认。   4.根据合同写作五步法(塑型、建模、雕句、炼字、排版)以及塑型四字诀(听审研定)对合同进行细致的审查修改,提示风险所在。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听业务介绍交易概况、对方情况、双方地位、我方期望   (2)审查合同必要性、合同主体情况、合同关系、合同标的、交易模式   (3)研究合同效力、合同性质、合同体系、合同尺度   (4)确定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程序、风控措;施   总之,法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应严谨细致,以公司利益为核心,不能被业务牵着鼻子走。   高云(本名汪宏杰),合同六法创始人,《民法典时代合同实务指南》主编。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中山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3年开启法律从业生涯,主要从事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和不良资产等业务,历任多家律所主任,上市公司法务总监,合规官等职务,先后出版《思维的笔迹》、《公司法实务指南》等13本法律实务畅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