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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合同12篇范文模板.doc[合同法务]

  PAGE   PAGE 1   法务合同12篇   第1篇法务合同   甲方(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人):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托,指派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写)(¥元)   2.差旅费用:   在办理托
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1)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2)元包干;   (3)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采取差旅费用包干模式时)。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
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第2篇法务合同   甲方(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项需要法律服务,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处理相关房屋交易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