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买卖合同起纠纷,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同纠纷]
一、产生买卖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1.协商解决:双方可直接沟通协商,明确双方的立场和需求,以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调解通常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 3.仲裁:如果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可以根据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快速方式。 4.诉讼: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产生买卖合同纠纷,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未约定管辖法院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何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
”? 1.住所地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2.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确定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