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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和法律效益有什么区别[合同纠纷]

  【法律意见】   法定监护人,是按照法律规定产生。例如,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为其父母,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为其配偶。 指定监护人,是指法定监护人之间对监护权存在争议,由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成为的监护人。 委托监护人,是监护人将监护义务委托给他人,成为新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