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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对因欺诈形成的民事合同应该如何救济?[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原告是甘肃省某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2023年6月24日原告(甲方)与被告王某(乙方)签订《培训及就业协议》1份,所附的《协议签订须知》中载明:“欢迎您报名参加招录”等内容;《培训及就业协议》正文约定:甲方对乙方体育体能进行初步培训后,推荐乙方至培训单位参加六个月的培训和实习;六个月培训和实习期满结束后,甲方推荐乙方就业;乙方如果出现在协议签订后放弃前往甲方指定场地参加训练等情况的,该协议自动解除,且视为乙方违约;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拒不履行协议内容,需全额向甲方支付乙方在甲方指定场地训练期间产生的一切甲方已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训练课时总费用及住宿费,以上费用不足以覆盖甲方向指定场地管理单位缴纳的3000元训练预付款的情况下,乙方需按照3000元训练预付款标准向甲方进行赔偿。协议签订当日原告微信通知被告在2023年6月28日前前往位于某省的“岗前训练基地”开展“体检、基础体能训练、体能测试等工作”,并称“本次报道体检、体能测试通过后将直接奔赴工作岗位”。被告于次日即微信回复其不去了,没有前往。后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起诉。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实际损失3000元,并承担原告在本案诉讼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852.69元。被告辩称,该协议是我签的,但原告是以人员招录的名义和我签的协议,后来我发现他们只是在以招聘的名义搞培训班,我就没有去,也没交纳费用。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道理。要求依法撤销双方签订的《培训及就业协议》。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双方2023年6月24日签订的《培训及就业协议》法律效力问题。   案件评析   原、被告共同签订的《培训及就业协议》所附《协议签订须知》中,第一句即为:“欢迎您报名参加招录”,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也声称其“受委托代为招录”、“招录成功后工资由当地政府统一发放,还会和当地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可见被告选择与原告签订《培训及就业协议》,是因为相信原告的对外宣称内容,认为签订《培训及就业协议》属于招录程序。但该协议主要约定了三部分内容:1.强制要求乙方前往甲方指定场地参加短期一般性体育体能训练,乙方拒绝前往、中途退出即“构成违约”;2.乙方完成训练后,甲方安排乙方至培训单位进行六个月培训实习,期间甲方按照乙方工作时长从培训实习单位获取“服务管理费用”,乙方放弃参加培训实习、培训实习过程中被培训单位开除、因自身主观原因未在甲方指定培训单位工作满六个月的,视为乙方“违约”;3.乙方完成六个月培训实习后,在乙方符合招收条件的情况下,1个月内推荐乙方进入甲方指定单位按入职流程报到上岗。前两部分是实质性内容,第三
部分内容仅仅是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招收条件的情况下”,1个月内推荐乙方进入甲方指定单位“按入职流程”报到上岗,对甲方没有任何实质性义务约束,“甲方指定单位”、“入职流程”的具体情况也不明确。原告2023年6月24日的《报道通知》还告知被告“本次报道体检、体能测试通过后将直接奔赴工作岗位”,与《培训及就业协议》内容也不符。法院要求原告举证证明其主张的“受委托代为招录”事实,但原告仅提交了其与湖南某公司2022年10月1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拟证明该公司委托原告向其输送人员。根据《合作协议》,原告是输送人员到湖南某公司实习六个月,并从该公司处按照输送人数获取 “服务管理费用”,该公司在输送人员六个月“实习期满”后对其“推荐工作”。因此原告主张的“受委托代为招录”事实不存在。原告自身不具备招录资格,也没有接受相关单位有效委托代为招录,但其为谋取自身利益,刻意误导、欺骗被告,使被告误认为与原告签订《培训及就业协议》是参加招录,明显属于欺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告要求依法撤销《培训及就业协议》,应予支持。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判决撤销原、被告签订的《培训及就业协议》,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点评   已签订的民事合同并非都具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为: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但是主张受欺诈的一方应
当在法定期限内主动行使撤销权,如果其在法定期限内一直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本案被告面对原告的起诉,积极应诉并行使撤销权,最终有效保护了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