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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想着保护孩子”,父亲出面替未成年的儿子顶罪……

孩子不要怕 爸爸会处理这件事的 ” 可疑的车祸 2019年5月22日早晨,在云南省通海县的一条公路上,有一位老人被车撞倒后不幸身亡。老人名叫杨兰英,虽然已年过七十,但身体还算硬朗,事发当天,她一大早出发去下地干活,没想到这一出门,就没能再回来。 肇事车辆还停在现场,车主苏某江很快就承认是自己开车撞了人,他说就在事发前,他的儿子苏某和三个朋友在KTV玩到深夜,早上五点叫他开车去接。但是,由于当时天色昏暗、视野不佳,驾驶途中他没注意到路上的老人,便不慎将她撞倒。 苏某江的解释听似合理,实则漏洞百出。因为通海县对娱乐场所的经营时间有限制,KTV不可能营业到凌晨四五点。而且,根据现场的痕迹和目击证人的说法,警方推测,撞人事故发生后,有人移动了肇事车辆和死者,伪造了现场。 为了查清事实,警方调取了事发当天肇事车辆的监控录像,发现当晚该车的驾驶人并不是苏某江,而是他的儿子——苏某。 未成年司机 从一开始,苏某和他的朋友们都坚称,是父亲苏某江开车撞倒了老人。但侦查后警方发现了几个年轻人的聊天记录,他们早在微信里商议好,说要一口咬定苏某江就是肇事司机。 几个孩子都是未成年,警方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后,苏某的朋友们承认自己撒了谎。原来,当天他们和苏某在网吧玩到凌晨一点后,决定去几十公里外的地方吃宵夜,然后苏某就把家里的车开了出来,中途一度超速行驶。在驾车返程的路上,苏某不慎将老人撞倒。 看着老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几个孩子判断她肯定已经死了,心慌的他们在马路上吵了一架,两个孩子报了警,苏某则开着肇事车回了家,大概二十分钟后,苏某又带着家人回到现场。 看见儿子闯下了大祸,父亲苏某江说,自己会替孩子承担责任,并告诉交警是他开车撞的人。之后在去交警队的路上,几个朋友又收到了儿子苏某的短信,让他们把责任都推到父亲苏某江身上。 盲目的“父爱” 事故的来龙去脉已基本清晰,是儿子开车闯祸,父亲顶包替罪。警方又对苏某江进行了问询,他犹豫了一会儿,最终承认了事实。 苏某江说,自己之前根本不知道儿子会开车,事故发生后,他们之所以决定这么做,一是不想此事给孩子造成伤害,二是觉得,比起没有驾驶证的儿子来说,自己出面,更容易让事情得到解决,并且还能报上保险。但苏某江也说,当他决定站出来承担责任时,儿子一句话也没吭声。 即使所有人都承认了事实,儿子苏某还是一口咬定,是父亲开车撞倒了老人。直到第二天,他才改变了说辞,承认车是他开的,人也是他撞的。苏某说,虽然自己未成年,但之前就在朋友那儿学会了开车,没拿到驾照的他有些手痒,所以偶尔会趁着家里人不注意,把车偷偷开走。 虽然苏某能开车上路,但他对驾驶的安全常识几乎一无所知。他说,事发当晚他的驾驶速度很快,在撞倒老人后,车向前行驶了几十米才停了下来。不知所措的他第一时间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并默许了父亲的做法。而现在他也非常后悔,因为自己的年少无知,对受害者和自己的家庭都造成了难以衡量的伤害。 父亲苏某江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并不是保护儿子,而是在纵容他,孩子自己犯下的错,就应当由他自己来承担。 由于苏某父亲和朋友们的行为最终没有形成后果,也很快被拆穿,所以他们只受到了批评教育。目前,苏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看看网友们怎么说: pufashijian Q1: 这起案件中开车肇事的是个孩子,他才17岁,这个年龄开车在法律上怎么认定呢? A1: 这个案件的特殊性就在于,驾驶人是一个未成年人,因此他肯定是无证驾驶,外加有超速和一些其它的行为,最终导致了这一事故。虽然他是未成年人,但是从行为属性出发,这还是属于无证驾驶行为,依然属于交通肇事。当然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后,是可以从轻处理的。 Q2: 后来的结果我们都知道了,孩子的父亲苏某江替孩子顶包,还有孩子的伙伴儿们也都撒谎,这种行为从法律上应该怎么认定呢? A2: 孩子的父亲去向司法机关承认是自己交通肇事,但实际上这是一个包庇行为。其他的小伙伴也向司法机关做了这种虚假的证明,所以这两种行为,无论是他的父亲还是他的小伙伴们做出的,都是妨碍司法的行为,即提供虚假证明,实际上是做了伪证。 所幸这个案件,第一,他们的行为比较轻微,最终也没有形成后果,很快就被拆穿了,所以最终也只是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是我觉得这个教训是深刻的,特别是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采取了这种方式,最终的后果,一是害了自己子女,因为妨碍司法以后,它从量是一个从重的情节;二是害了他自己,妨碍司法行为,至少是要受到训诫批评教育的,如果形成后果的话,他可能还会有刑事犯罪问题了。 父母的爱 是让孩子奔赴千万次远行的勇气 而不是一个逃避责任的港湾 编辑 | 王为(实习) 主编 | 王秀敏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可疑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