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已过,400万借款打水漂!延长诉讼时效10个法律要点解析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的千古不变的道理,出借人觉得只要你欠我钱了,我什么时候都可以向你索要。但是在现代法治社会,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追溯权是有时效的,这就是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们曾代理过一个案件:2014年5月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1,200万元,双方约定在2015年5月份偿还借款6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剩余借款600万元在2016年6月份偿还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在2015年5月份偿还600万借款,在2016年6月份偿还借款200万元,还有400万元没有偿还。
2020年5月份出借人将借款人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归还剩余的借款本金4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
在庭审中,我们代理借款人辩称,依据借条显示的时间,借款人应当在2016年5月份前偿还全部借款,如今诉讼时效已经过期,请求法院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依照《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之规定,至原告起诉之日,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故对于被告认为该笔债务已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诉讼时效有多么重要。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换言之,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丧失强制力或者胜诉权的法律事实。
根据民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三年,自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当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出行人可以采取相关的自救措施,使输送时效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以此来延长诉讼权利的期间。我们分析汇总了延长诉讼时效的10种方法,供读者朋友们学习借鉴。
1、要求借款人书写还款计划或出具还款承诺书
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出借人要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借款人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或出具相应的还款承诺书。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届满之日起或还款承诺书中的期限届满时再重新开始计算。
2、与借款人对账,并要求借款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对账的内容就是要明确借款人还有多少本金和利息没有偿还,同时要书面形式将上述的对账内容对账过程及日期给予明确,同时要求借款人在对账单上签字或盖章。对账之日起诉讼时效再重新开始计算。
3、将对借款人催款的内容拟定成会谈纪要的形式
如果出借人遇到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出借人应当多次去借款人催要会谈,并且以和平解决的方式,将会谈纪要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确认。最后再要求借款人在会谈纪要上签字或盖章。所以会谈纪要之日就是诉讼执行时效重新开始计算之日。
4、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提供保证担保人,来对所借款项进行履约担保,。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在一定期限内保证还款逾期不还的,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由此也可以让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5、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出面作证催要借款的时间
这里的第三人应当是与出借人和借款人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找第三方证明的目的就是来证明曾经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这样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也就是催款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合理保留催要借款的各项证据。
比如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请求清偿债务时需要的车票,住宿票等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