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了!《云南法制报》大篇幅报道我中心亲办案件
导读:医疗纠纷,一直是大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为了缓和医患关系,预防纷争,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但是,医患矛盾仍然存在,医疗纠纷仍在不断发生。
这些年,我中心也处理了千余件医疗纠纷的案件。
每个案件发生的原因,大都不一样,但是处理的方法,都是共通的。
那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云南法制报就针对我中心代理的“新生儿确诊脑瘫”医疗纠纷一案,展开了大篇幅报道。
在报道中,云南法制报对案件的过程,以及最终的判决,进行了详细的描写。
报道最后,还借用我中心李军律师的话,向公众科普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表示,妇产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难度系数高,特别是对于造成新生儿残疾的案件,不仅要确定医疗机构的过错及因果关系,更重要的是对新生儿损害后果的判断,目前在法律上没有相关明确规定。
如本案中,新生儿被诊断为全面发育落后,全面发育落后并不是法律界定的损害后果,所以要通过鉴定的方式进行明确。
而在司法实务过程中,新生儿的精神损害、运动损害是比较难界定的,因为正常新生儿也存在运动和精神不完善的情况,本案最终通过鉴定方式确定了新生儿的运动功能残疾。
此外,对于医疗纠纷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按照鉴定中心所建议的责任比例裁判。
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了超过鉴定报告的过错,所以法院在结合鉴定报告内容的前提下调整了责任比例,确定医疗机构承担全责,这充分体现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体现了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不仅要审查诊疗行为的问题,还需要审查其他法律问题,如医疗质量管理问题。
——引自《云南法制报》这个医疗纠纷案例非常典型,不管是对医方还是患者,都有很好的警醒作用。
现如今,仍然还有很多地方存在医患纠纷的“潜规则”,讲求“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也有很多人,明明在医疗事故中受了伤害,可是因为担心“把事情闹大,以卵击石”,纷纷选择了“忍让、认栽”,吃起了“哑巴亏”。
在小律看来,“忍让”或者“医闹”,都是不可取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或者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还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三条途径。
所以,大家在遇到医疗纠纷的时候,既不能“冲”,也不要“忍”,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理性地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医患双方能够加强沟通,从源头预防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日常生活中,如果遭遇任何不公平的侵害行为,也欢迎大家联系我们,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