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寻找我们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首页 > 刑法刑事 > 当前

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期如何确定(数罪并罚的量刑原则)

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期如何确定(数罪并罚的量刑原则)

一、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期如何确定

先并后减可以简单的认为先并是指考虑量刑范围时忽略不计实际执行的期,在此基础之上求出合并量刑的范围后,再减去执行期。所以该例子中先并后减的量刑该在10至16(10+6)忽略执行期,实际刑期为2(10-8)至8(16-8)。先减后并则可以简单的认为考虑量刑范围时把执行期计算在内,在此基础之上得出的量刑再合并上执行期。故先减时的刑期为6至8(10-8+6),合并后的实际刑期为14(6+8)至16(8+8).

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确定执行刑期。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一人犯有数罪,即一人犯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罪的,一般对其采用数罪并罚的方法判处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数罪并罚中,发现犯有新罪的,实行先减后并;发现有漏罪的,实行先并后减.最高刑为死刑无期徒刑的,吸收其他罪刑,执行死刑无期徒刑即可. 举例说明一下:被告人因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执行10年后又犯新罪,对新判处有期徒刑8年.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应当将没有执行的5年与新罪的8年实行并罚,即在8年以上13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 如果是发现漏罪,依照先并后减的方法,该当在15年以上2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为20年,如果决定执行19年,那么已经执行的10年在19之中,再执行9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七十条、七十一条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共有三种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2、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3、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

一、数罪并罚的原则: 1、并科原则:也就是简单相加,主要是主刑与附加刑的简单相加,以及罚金之间的简单相加。 2、吸收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选择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实的被最重刑罚吸收了,比如死刑吸收一切主刑。 3、限制加重原则:将数罪分别量刑后,以数罪中最高的为基础,数刑的合并刑期以下,依法酌情决定刑罚的。 4、混合原则:根据不同的刑种分别采取上述不同的原则。我国刑法从总体上来说以上三种都有的,所以叫混合原则。 二、数罪并罚的肯体运用 1、漏罪并罚:公式为先并后减。 2、新罪并罚:公式为先减后并

二、数罪并罚的量刑原则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先减后并,是用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 先并后减,是用于在刑罚执行之前的漏罪处理的情况。 如: A在1999年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的2002年,在监狱内打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则他应该适用先减后并。则是原刑期5年,已经执行了3年,则剩余2年,再与3年并罚。则应是合并执行3-5年。 若A在1999年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的2002年发现其在1998年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则他应该适用先并后减。则是原刑期5年和3年数罪并罚,得到应合并执行5-8有期徒刑,再减去已经执行的3年,则应合并执行2-5年。

一、数罪并罚的原则: 1、并科原则:也就是简单相加,主要是主刑与附加刑的简单相加,以及罚金之间的简单相加。 2、吸收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选择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实的被最重刑罚吸收了,比如死刑吸收一切主刑。 3、限制加重原则:将数罪分别量刑后,以数罪中最高的为基础,数刑的合并刑期以下,依法酌情决定刑罚的。 4、混合原则:根据不同的刑种分别采取上述不同的原则。我国刑法从总体上来说以上三种都有的,所以叫混合原则。 二、数罪并罚的肯体运用 1、漏罪并罚:公式为先并后减。 2、新罪并罚:公式为先减后并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先并后减可以简单的认为先并是指考虑量刑范围时忽略不计实际执行的期,在此基础之上求出合并量刑的范围后,再减去执行期。所以该例子中先并后减的量刑该在10至16(10+6)忽略执行期,实际刑期为2(10-8)至8(16-8)。先减后并则可以简单的认为考虑量刑范围时把执行期计算在内,在此基础之上得出的量刑再合并上执行期。故先减时的刑期为6至8(10-8+6),合并后的实际刑期为14(6+8)至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