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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是最终的判决吗(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

裁定书是最终的判决吗(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

一、裁定书是最终的判决吗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裁定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不过与一审判决的上诉时间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裁定书和判决书是依法定程序针对民事案件诉讼进程中对不同法律事务作出的法律文书,相互之间不能有矛盾,所以应不存在以哪一个为最后决定的法律问题,生效的裁定书、判决书如果相互之间有冲突,那末应是法院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1般应对其他有失误的法律文书进行依法撤消或更改。

再起诉可能性不大,法院的调解书和判决书是有同等效力的。如果那个律师朋友说可以办,你就让他办,等他办成后你再给他付律师费。

判决、裁定和决定是三种具有不同功用的诉讼法律文书。刑事决定是为了解决刑事诉讼中某些实体性问题,比如立案决定,拘留决定,逮捕决定,取保候审决定,监视居住决定等等,公检法在特定程序中均有权作出刑事决定;刑事裁定是解决刑事诉讼中某些程序性问题,比如延期审理裁定,终止审理裁定,查封扣押裁定等等,刑事裁定一般法院有权作出;刑事判决是一种最终的司法裁断,最终确定被告人罪与非罪,犯罪与刑罚的问题,判决只有法院有权作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作以刑事判决。比如判决某人犯某罪及刑罚,比如判决宣告某人无罪,都是一种最终性的司法裁断。希望以上分析对你有所帮助。

两者最大的区别是适用的范围不一样。 一般就实体问题的处理,用判决的形式。涉及程序性的处理,用裁定。 其次,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内上诉。但对裁定,则不是所有的裁定都能上诉。只有三类裁定才能上诉,即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 另外,一案只有一个判决,但可能有多个裁定。

判决: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的结论性的判决。 裁定:是对一些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判定。 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1、解决的问题不同。 2、使用的阶段不同。(裁定在任何阶段都有可能作出,判定通常在诉讼的最后阶段作出) 3、作出的依据不同。 4、表现形式不同。(判决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而裁定可以是口头裁定,也可以是书面裁定) 5、是否允许上诉以及上诉期间不同、(判定的上诉期限是15日,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日)

这就是裁定与判决的区别了!裁定是大部分是针对程序性的事项,如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管辖权异议等,而且也只有以上三个裁定才能上诉,其他的裁定不能上诉;因为是程序性的问题,所以为10的上诉期;判决是针对实体性的问题,如民事方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实体的问题相对重要,关系了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上诉期比裁定多了五日!

二、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

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提级执行的法律依据是民诉法203条,条件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执行法院超过6个月不执行。所以,你首先要过了8月10日后才能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其次,你要提出一定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执行法院不执行或者执行法院不采取一定的执行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初步看你的问题,似乎符合提级执行的条件,只不过你要将材料详细化,证据化,让人一目了然。最后补充一下,很多中级法院即使认为符合提级执行的条件也不会提级执行,案子多了,而会指令其它基层法院执行,也就是说把案件由两个基层法院交叉执行,这也是一种办法。

有很多种可能性:一、没有找到执行对象;二、判决标的和目前找到的可执行对象相差太大;三、执行对象所属存疑;四、有第三人对执行对象提出异议;五、被告提出上诉、申诉,请求重审。

终结执行后,债权人对债权就失去法律的救济力,即使发现B有存款,A也无权扣划,也不可能申请恢复执行。除非执行过程中法院有重大错误,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裁定一般上诉期是十天。

是否持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已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超过六个月执行会暂时终止,待有可执行财产时恢复执行。如果因为办案法官拖延,一个是投诉到庭长院长,另外个人也需要追办,法院是不追不办事!另外还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执行,或者上级法院责令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完毕。前提是有可执行财产,法官不执行

你当时应该由刘先生委托你向郑先生收钱,结果委托成了律师吗?你现在让刘先生和你签订一个债权转让协议,将刘先生对郑先生的债权转让给你,注意:这个债权转让要通知郑先生,让郑先生签名,或者把转让协议登报公告或者邮寄(挂号那种),然后你就可以找执行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为你,由你取得申请执行的权利。同时顺便申请恢复执行,在郑先生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你可以顺利执行了。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属于执行裁决的范畴,不缴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公告,最多一个登报的费,申请恢复执行也不缴费。就是有点麻烦!

遇到法院执行黑名单,那就是遇到老赖了,如果对方老是不还钱,那就可以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话,法院会负责到底的,直到对方还清欠款

被告人逃避赔偿在现实中是很正常的事,楼主不要太难过,还是有希望的,诉讼费按规定 ,如果判决应有被告支付而被告逃避,是需要原告先垫付的,如果实在找不到被告你可以申请法院 公告送达,这样等同于送达了,过了申诉期后然后再申请强制执行,找到被告的相关财产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