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可能涉嫌何种犯罪?
1.?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违法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非法经营罪,在五年以下量刑:(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以上;(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以上;数额达到上述规定的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在五年以上量刑。
即目前“饭圈”文化滋生出来的“网络水军”,提供有偿删除信息服务以及有偿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的行为,都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涉及数额较大的,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利用信息网络,恐吓、骚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寻衅滋事罪,大规模组织“网络水军”,对特定人员实施“网络暴力”,属于寻衅滋事行为,轻则行政处罚,重则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发布对他人不利的信息(真实信息或者虚假信息均可能认定为犯罪),并以此为要挟,要求他人交付财产,涉案数额较大的,可以认定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1830648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