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让保姆担任自己的监护人吗?
可以让保姆担任自己的监护人吗?
案例
老李70多岁,老伴早亡,子女都已定居国外。老李虽然行动不便,但头脑清晰。老李与照顾自己的保姆王某产生了感情,想让王某给自己养老送终,王某也表示同意。老李的想法能实现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延伸解读
在对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制度中设立意定监护制度,对于保障老年人的权利具有重大意义。意定监护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是法定监护人,也可以是法定监护人之外的其他人。但要注意的是,本人必须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选择监护人,且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必要时应通过公证处予以公证。这是为了在将来当事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选任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时有据可依,确保其履行监护义务。
本案中,老李在确立意定监护人时并未失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与他人协商,确定自己将来的监护人。老李应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监护范围、职责、费用等事项,并可选择在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在老李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后,王某依法成为老李的监护人,按照监护协议的约定照顾老李。此外,即使将来王某成了老李的监护人,老李的子女也不能免除赡养老李的义务,而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行使探视权等方式履行其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