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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进口技术的进口许可证

技术进口经营者对外签订技术进口合同后,就可以进行申请技术进口的最后一道程序:申请领取技术进口许可证。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进口合同的真实性审查后,对技术进口做出许可决定的,向技术进口申请人颁发技术进口许可证,这也是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进口审批的最后一道程序。理解限制进口技术的进口许可证,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1?技术进口经营者申请领取技术进口许可证,仍然是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时,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1)申请技术进口许可证的申请书;(2)技术进口合同副本;(3)签约双方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4)其他有关文件。  2?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进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自收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做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这是对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的义务性要求。  3?技术进口许可证具有允许属于限制进口的技术进口的法律效力。并且,技术进口许可证是技术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属于限制进口技术的具体操作中办理其他有关手续的必要文件,申请人需要凭技术进口许可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有优惠政策的,也要凭技术进口许可证申请享受优惠待遇。同时在另一方面,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技术进口许可证,也是配合外汇、银行、税收、海关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管理的具体需要。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20011230]  第十条 技术进口经营者签订技术进口合同后,应持《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合同副本及其附件、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到外经贸部申请技术进口许可证。  第十一条 外经贸部应自收到本办法第十条所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1210]  第十四条 进口经营者签订技术进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申请技术进口许可证。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进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第十六条 技术进口经许可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技术进口许可证。技术进口合同自技术进口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