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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在当中规定了,但是并不是一旦产生了就构成了交通肇事
罪,要构成该罪还要符合一定的,交通肇事罪的主观不是,很多人对交通事故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并不清楚,是可能构成的,接下来让小编根据法律的规定为大家提供解答。   一、交通事故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刑定了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的,处拘役,并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的;   (3)造成或者他人财产,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二、怎么认定?   《最高人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车辆的毁损,那么在双方能够的基础之上是能够直接走保险的,但是如果造成了的话,必定有一方要对此负责人,双方对于责任的承担如果有争议的话,建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