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的误工费赔偿标准通常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方面,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例如,某受害人在车祸前每月固定收入为5000元,因伤误工3个月,那么其误工费为5000×3=15000元。
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为每月4000元,误工4个月,则误工费为4000×4=16000
元。
若无法确定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3000元,误工5个月,误工费则为3000×5=
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