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交通事故]
。 (二)现场勘查工作流程:双人勘查——绘制现场图——拍照现场——提取痕迹物证——当事人或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字——访问证人——拆除现场,恢复交通。 (三)责任认定工作流程:重特大交通事故、疑难案件提交责任认定委员会讨论,一般事故由办案人提出意见,事故科在科长主持下,集体讨论,并在讨论意见书上签字,宣布责任认定意见,送达责任认定书。 (四)损害赔偿调解工作流程:预约各方当事人——向当事人宣布赔偿项目、标准、计算方法——实行两次调解——两次调解没达成协议——终结,由当地区人民法院审理。 (五)处罚事故责任人工作流程:根据事故责任人违章行为及所承担的责任和损害后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罚——结果向当事人公开。 (六)简易程序流程:责任明确,车辆损失3万元以下,无人员伤亡——当事双方自愿——当场调解——对责任人罚款处理——不扣车不扣证(酒后驾驶、非司机开车、肇事逃逸等情节不适用此程序)。 (七)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经车损评估后,车辆维修地点由车辆所有人自主选择返回页首 三、工作依据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 四、受理时限 (一)勘查时限:实行简易程序的轻微一般事故10分钟内勘查完毕;非简易程序的事故现场20分钟内勘查完毕;伤人和重、特大事故,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勘查完毕。 (二)做出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个工作日内;一般事故15个工作日内;重特大事故20个工作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或当事人伤情严重且情节比较复杂需暂缓做出认定的,须逐级按规定审批。 (三)赔偿调解时限:调解期限为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 (四)处罚公布时限:事故责任人处罚要在事故责任认定书正式生效后,事故的主要后果基本清楚的情况下,及时做出。处罚从审批之日起计算,处罚必须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力,及时公布或送达处罚结果。大队长审批后每-周公布一次。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损失2000元以内),可以按快速程序处理。 一、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二、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 三、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四、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五、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 六、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七、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八、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预交押金多退少补)。 九、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 十、将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主银行帐号、定损单、维修发票等一定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十一、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 只需这十一步就能处理好轻微的交通事故。 最后,小编还奉劝各位车主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过,在发生交通事故过后也不要慌张,一定要清醒理智的处理事故。除此之外,不要破坏事故现场,方便后面交警对这场事故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华律网小编就为您解答到这里,感谢阅读。更多的交通事故法律资讯,请到华律网法律常识栏目扫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