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寻找我们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首页 > 交通法务 > 当前

交通事故处理知识[交通事故]

  1.暂扣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肇事车辆,期限
为20日,经上级批准可延长20日;   2.尸体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或鉴定后,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3.责任认定期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上级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4.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必要时可延长15日。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做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委托物价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肇事车辆、受损物品进行损失价格评估鉴定。涉及保险车辆时,要通知有关保险公司参与鉴定,其鉴定结论书作为车辆损失赔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