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021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注:本文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9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460元/年。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244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70元/年。
5、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69元/年,*256元/月,175元/天。
6、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0310元/年,*359元/月,112元/天。
7、(1)城镇非私营单位:护理费:*2783元/年,145元/日;
(2)城镇私营单位:护理费:*3662元/年,92元/日。
8、死亡赔偿金:(1)城镇标准:676380元/年;(2)农村标准:289200元/年。
9、丧葬费:2017年度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069元/年,丧葬费(6个月)为31535元。
二、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3819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446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1-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3819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44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3819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4460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1)城镇非私营单位:护理费:52783元/年,145元/日;
(2)城镇私营单位:护理费:33662元/年,92元/日。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9244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987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9244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987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1-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9244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987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9244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987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
根据鉴定费票据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
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00元/天×住宿天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 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即31535元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3819元/年×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4460元/年×20年
(2)受害人在61-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3819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44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3819元/年×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4460元/年×5年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附:1、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2017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就业人员
年平均工资
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合 计
61429
63069
农、林、牧、渔业
37769
41513
采 矿 业
49041
49495
制 造 业
53417
5365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0226
74180
建 筑 业
52990
53073
批发和零售业
50814
5135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0558
71881
住宿和餐饮业
37123
3729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3333
75015
金 融 业
84304
98750
房地产业
56954
5796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9468
5016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0120
8215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6782
5368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1848
52783
教 育
70448
72630
卫生和社会工作
78366
8083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4370
6609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5324
78059
2017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就业人员
年平均工资
合 计
40310
农、林、牧、渔业
28801
采 矿 业
41842
制 造 业
4183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0616
建 筑 业
43586
批发和零售业
3351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8571
住宿和餐饮业
3433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7192
金 融 业
39779
房地产业
4744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676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01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736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3662
教 育
37088
卫生和社会工作
4323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