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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在异地可以办手续吗(要离婚可以在外地离婚?)

想离婚在异地可以办手续吗(要离婚可以在外地离婚?)

一、想离婚在异地可以办手续吗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注: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_

你好!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协议离婚需要带户口本,法院诉讼离婚的一般不需要提供户口本) (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到你!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各自的两张一寸照.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协议离婚就必须到双方中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婚登记机构去办理; 诉讼离婚,则须提供被告一方在当地暂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才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可分为行政程序和法律程序.行政程序就是双方必须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法律程序就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你们双方同时在外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可向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过要提供常住地的证明. 民事诉讼法的若干意见第5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因此,一般来说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而且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做出适当的处理,回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是比较容易的,没有必要在异地办理。

不能,必需回户口所在地,带着你们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 如果你们在外地连续住一年以上了,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异地离婚只要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但是要提供你们的居住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二、要离婚可以在外地离婚?

你好:是不可异地办理的。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的管辖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在异地以生活、工作为目的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当然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但双方协议到异地的民政部门离婚的话,现在没有法律规定,应该是不行的。

在异地可以离婚吗?要看情况而定,总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一般在被告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自愿的可以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如果是一方要求离婚的,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居住地与所在地不一致的,在居住地一年以上的当地人民法院受理。

我想离婚不回老家可以在外地办离婚吗。还要带什么证件回答你的提问;一、离婚有二种方式,1、婚姻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公割、子女抚养没有争议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婚姻双方当事人也是可以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二、所谓协议离婚的,要由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请求人民法院离婚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办理。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要挂有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双方协议书;四、到人民法辽办理离婚的,要挂有结婚证、身份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各自的两张一寸照.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