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内容包含哪些(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内容包含哪些(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一、代位继承的内容包含哪些一、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二、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
你有的。代位继承不是看你父亲过世时,你爷爷有没有财产,而是你爷爷过世时,他有没有财产。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死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 只要你没有丧失对你父亲的继承权,你父亲生前没有丧失对你爷爷的继承权,你都有权继承你爷爷关于你父亲的那一份遗产。
代位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的一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就称为代位继承。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都不能发生代位继承。第三、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都不能发生代位继承。第四、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
甲与乙同时死亡,且彼此之间有继承关系,推定长辈先死,也就是法律上视为甲先死,乙后死。1、遗产分成四份,四子每人3万。(因为题目中没有提示甲有妻子,所以不比分出一半夫妻共有财产)2、乙妻分得2.25万,乙子分得0.75万。(乙分得的3万先拿出一半归乙妻,这是夫妻共有财产,剩下的一半乙妻与乙子平分)3、若乙先于甲死亡,则发生代位继承。乙原本应从甲处分得的3万全部归乙子,这里是代位继承,由乙的直系卑亲属继承,乙的妻子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保留胎儿份额。胎儿出生是活体的,发生代位继承。胎儿是死体的,不发生,原保留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是活体,然后又死亡的,也发生代位继承,不过随着胎儿的死亡,这份遗产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不管与被继承人相隔几代,只要是直系血亲,且符合法律代位继承规定的即可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代位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的一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就称为代位继承。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都不能发生代位继承。第三、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都不能发生代位继承。第四、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您好!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份限制。
你有的。代位继承不是看你父亲过世时,你爷爷有没有财产,而是你爷爷过世时,他有没有财产。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死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 只要你没有丧失对你父亲的继承权,你父亲生前没有丧失对你爷爷的继承权,你都有权继承你爷爷关于你父亲的那一份遗产。
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条件,只有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否则不发生代位继承;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人,其他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人;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是代位继承发生的一个条件,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依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因此,被代位人的其他亲属,例如,配偶、侄子女、儿媳或女婿等,都无代位继承权。
一、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二、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因为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限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继承制度。比如甲乙丙三代人,没有其他近亲属,如果乙先于甲死亡,那么甲死亡时,其遗产可以由丙代位继承,并就是代位继承人
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