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吗(代位继承人是遗嘱还是遗赠)
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吗(代位继承人是遗嘱还是遗赠)
一、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吗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因为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限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继承制度。比如甲乙丙三代人,没有其他近亲属,如果乙先于甲死亡,那么甲死亡时,其遗产可以由丙代位继承,并就是代位继承人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您的问题已经收到法定继承权的顺序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优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您好!《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既然爷爷奶奶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该按其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如遗嘱没有指定孩子的父亲继承,孙子也就不能代位继承了。
你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法定继承的特殊形式。如果被继承人立遗嘱将遗产全部处分了,那就不存在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情况了,如果被继承人除了遗嘱继承之外,还有其他财产没有处分的话,那才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才会发生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情况。
法定继承有代位继承。受益人先死了,他的孩子就会得到他本应得的那份。遗嘱继承如果受益人先死了,他的孩子不会得到遗嘱中他的那份。所以说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的一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就称为代位继承。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都不能发生代位继承。第三、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都不能发生代位继承。第四、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
二、代位继承人是遗嘱还是遗赠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因为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限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继承制度。比如甲乙丙三代人,没有其他近亲属,如果乙先于甲死亡,那么甲死亡时,其遗产可以由丙代位继承,并就是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它有以下法律特征:(1)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没有辈数限制;(3)代位继承仅适用法定继承。你可以通过以上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我就不赘言了!
1、该财产如果是在你父母婚姻期间所得,为共同财产,一半为你母亲的,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2、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你父亲的遗产应由你和你妹妹、你母亲、你奶奶四人平均分割。3、由于你奶奶在你父亲去世后遗产分割前去世,你奶奶应取得的份额和她的其他遗产如果没有遗嘱,也是按法定继承,由其子女平均分割。 由于你父亲先于你奶奶去世,那么你父亲应继承的份额就由你和你妹妹代位继承。 对遗产继承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代位继承的条件: (1)须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须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须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须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我国《继承法》第11条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就是说大儿子的儿子与二儿子、小女儿原则上继承同等份额的房产 。户籍不影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我觉得是遗赠,逻辑上是。代位继承人自身并没有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代位继承权以被代位人的继承权为基础,属于代位继承人自身的权利,确切的说只有代位权,继承权是被代位人的权利。司法解释认为如被代位人生前丧失继承权,即使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行使的其他条件成就,也没有参与继承的权利,也说明“代位继承权”专属于代位人的只有代位权。类似于债权人虽然有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但他行使此权利主张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时,身份也不是次债务人的的债权人。被继承人和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也应该有这样的相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