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拆迁时的对房屋的补偿,要看房屋的性质,如果属于你父母的财产,则房屋拆迁款属于你父母所有,如果房屋是你们的家庭共有财产,就有你一份额,若是在你们婚后建造的还有你妻子的份额。旅馆的法人虽然是你,但也要看其性质,如果是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同样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还有你父母的份额,进行分家析产后,你和你妻子的份额平均分割。如果只是你或你夫妻经营,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要平均分割。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房产是你的,但是还贷部分对方可以得到补偿,依据最新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如果是你所说的这样,那么属于个人债务。你不需要还款。
我不是律师,不过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应当公平分割,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应当照顾无过错一方。至于你说的男方未进家庭责任,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适当照顾另一方。不过转移财产绝对不可以,谨防对方以此做为借口多分财产
最公平的方法,当初谁出的钱谁有权要回,如果双方都出谁要谁给对方当时出的钱。 第二种,夫妻共有财产全部都卖了,钱平均分。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父母~小叔~夫妻,三分之一。如果讲道理就按建房投入比例分成。其实怎么说都没用,房产证上的名才是硬道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实际情况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您采纳,举手之劳,将会让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提问
你好,按照你所说的,如果车和房都是在婚前就是你的,那属于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不需要分割。只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才是共同财产,才需要进行分割,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注:以下的内容都必须是处于婚姻存续期间) 我国《婚姻法》《最高国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规定: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 (四)继承的遗产(但遗嘱规定只有夫妻一方可以拥有财产的除外); (五)受赠的财产(赠与人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 (七)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