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是指什么(遗嘱公证的范围)
遗嘱公证是指什么(遗嘱公证的范围)
一、遗嘱公证是指什么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遗嘱公证内容:(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爱心房产:独生子女父母若在生前就准备好遗嘱,而且对遗嘱进行公证,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难这一问题。
你说的是不是遗嘱公证啊? 是这样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效力是优先于口头遗嘱及其他形式的各种遗嘱! 但是有两个以上公证遗嘱的情况,则以公证的时间认定遗嘱人的真正的意思表示! 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求采纳
公正遗嘱:是指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比未经过公证的遗嘱强。遗嘱公证:是把写好的遗嘱,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过程。
二、遗嘱公证的范围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2、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件等);3、遗嘱草本。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公证处办理公证有管辖范围。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申办继承公证一般要在继承人的户口所在地公证处,涉及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这个地方如果是你的所住地、经常居住地、行为(接受遗嘱)地,你的公证就是有效的。
涉外法定继承公证的受理范围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向其所在地、相关财产所在地以及行为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遗产或遗嘱公证,公证机构应当受理。但根据《公证法》第二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若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符合法定要求,则公证机构可以作出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也就是说,公证机构应当受理符合法定要求的遗嘱公证申请,并通过审查确认其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办理遗嘱公证;但在个别情形下,依据有关规定不宜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的,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予办理继承权公证,改而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或有关当事人的出生证明书。
我来回答你的追问问题,你这样的想法是可以的。因为当你办理完公证后,你就作为死者的代理人,并得了新的密码,同时可以继续使用这张银行卡进行转帐,续存等。但如遇大数额存取款时,因为持卡人的身份已经被注销,所以要面临很多繁琐复杂的手续。
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公证遗嘱并不是绝对有效的,只有合法有效的公证遗嘱才是效力最高的遗嘱,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公证遗嘱是无效的。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3)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4)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先要明确对什么财物做遗嘱公证如果是房产,建议直接过户,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还省费用不需要办理过户的,直接给他或等你百年后取走即可
让老爷的继承人同姥姥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两个公证第一份公证,姥姥以外的其他继承人放弃对老爷遗产的继承权,这样老爷的遗产就落在姥姥一个人的名下了。第二份公证,姥姥办理一个遗嘱,将自己名下的财产通过遗嘱给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