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胁迫婚姻是否无效(民法典中胁迫婚姻是否无效的规定)
民法典中胁迫婚姻是否无效(民法典中胁迫婚姻是否无效的规定)
一、民法典中胁迫婚姻是否无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该适用于 行政法中的 特别行政法
无效婚姻是违法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况,只要出现一种,婚姻就是无效的,虽然婚姻当事人双方都愿意结婚而胁迫而结婚,是当事人没违法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几种,也就是说,这种婚姻只是一方婚姻当事人的愿意,而不是另一方也愿意。这种婚姻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的期限是胁迫解除后一年过期,则视为,有效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而相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请求撤销婚姻要受时间限制,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要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见,因受胁迫方有权在结婚登记后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即可。
不属于无效婚姻,属干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消该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失相威胁。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胁迫婚姻,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法院肯定会准予离婚。感觉您的故事可能比较多,建设预约快庭网律师进行一次尝试咨询。
你怎么这么傻?你现在一是马上离婚,他不同意就诉讼离婚,因为这是胁迫婚姻;二是决不能退学,他这是要毁了你,不要傻!父母是你的依靠,无论你做了什么,他们都会原谅你,帮你,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你可以应付的了,你如果不想受到更大伤害,请立即向父母说清楚,他们会伤心,会愤怒,甚至会打骂你,但这都是爱,而不是伤害!他扣押你的学费,你可以报警!但因为这是家庭纠纷,警方很难插手,但他如果敢侵害你,无论是身体还是性,你就报警!这是警方必须制裁的。坚强点~~~
胁迫,跟我们俗称的“威胁”近义,如果对方以威胁你的亲人或者 你自己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要求结婚,或者掌握你的隐私而要求结婚,这种情况就算是胁迫。即跟对方结婚不是你的本意,而是由于对方的要挟、威胁而结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其他情形的婚姻都是有效的,有违法事由如欺骗情节恶劣,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二、民法典中胁迫婚姻是否无效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该适用于 行政法中的 特别行政法
无效婚姻是违法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况,只要出现一种,婚姻就是无效的,虽然婚姻当事人双方都愿意结婚而胁迫而结婚,是当事人没违法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几种,也就是说,这种婚姻只是一方婚姻当事人的愿意,而不是另一方也愿意。这种婚姻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的期限是胁迫解除后一年过期,则视为,有效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而相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请求撤销婚姻要受时间限制,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要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见,因受胁迫方有权在结婚登记后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即可。
不属于无效婚姻,属干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消该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失相威胁。
胁迫,跟我们俗称的“威胁”近义,如果对方以威胁你的亲人或者 你自己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要求结婚,或者掌握你的隐私而要求结婚,这种情况就算是胁迫。即跟对方结婚不是你的本意,而是由于对方的要挟、威胁而结婚。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谓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形。所以,一方欺骗另一方结婚的,不能认定为可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