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婚姻是否可以撤销(胁迫婚姻是否可以撤销案件)
胁迫婚姻是否可以撤销(胁迫婚姻是否可以撤销案件)
一、胁迫婚姻是否可以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确系被胁迫结婚的,可在婚姻登记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撤销后,该婚姻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后,民政部门肯定会有记录,但再结婚应该不算再婚。
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可撤销婚姻的唯一原因为受胁迫而结婚。因其违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此处的胁迫,不包括包办婚、买卖婚等,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意结婚的情形。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也不适用诉讼时效终止、中断、延长等规定,期满未行使,请求权归于消灭。离婚是因为感情破裂原因造成的,所以两者原因不同,方法,方式,程序,途径不同。但如果可撤销婚姻请求权消灭后,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故关键要看你方有没有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对方胁迫你方了,这才是你所说的可以撤销的条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必要时联系当地专业律师详谈帮助。
当然可以。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胁迫婚姻是否可以撤销案件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然可以。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确系被胁迫结婚的,可在婚姻登记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撤销后,该婚姻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后,民政部门肯定会有记录,但再结婚应该不算再婚。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一条 的规定:因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可撤销婚姻的唯一原因为受胁迫而结婚。因其违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此处的胁迫,不包括包办婚、买卖婚等,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意结婚的情形。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也不适用诉讼时效终止、中断、延长等规定,期满未行使,请求权归于消灭。离婚是因为感情破裂原因造成的,所以两者原因不同,方法,方式,程序,途径不同。但如果可撤销婚姻请求权消灭后,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是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是被胁迫结婚的,你可以到民婚局婚姻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向法院申请撤销。 我国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后果,也即未经公权力宣告前,不能作为无效对待。《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沈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对的, 可撤销婚姻的理由仅为胁迫;如果是年龄不适婚等,那是可以宣告无效的婚姻,但不是可撤销的婚姻;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要在一年内提起,如果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应在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起; 去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是行使自己撤销请求权的一种外在表现行使。
《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故关键要看你方有没有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对方胁迫你方了,这才是你所说的可以撤销的条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必要时联系当地专业律师详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