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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怎么办?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发生变化,许多人对婚姻的追求也从搭伙过日子变成了心意相通、志趣相投等,于是,一些婚后相处不下去的夫妻纷纷选择离婚,导致近年来离婚率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离婚起诉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的;  6.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

        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要举证证明满足上述法定情形之一致使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通过再次起诉、双方协商的方式达到离婚目的。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可以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