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盲人携导盲犬出行变得顺畅,一方面,要破除法律障碍,另一方面,要破除观念障碍。
目前,我国有1700多万视障人士,导盲犬是他们出行的“眼睛”。而现实中,他们携带导盲犬出行却并不顺利,屡屡遭遇上车难、住店难等尴尬。
导盲犬为盲人引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绝大多时候,许多公共场合是不会接纳导盲犬的,那么,盲人携导盲犬出行,还需要破除哪些“障碍”?
一方面,要破除法律障碍。虽然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一些地方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也规定,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当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和导盲犬证,导盲犬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但这些规定针对的基本是盲人该怎么做,这就难以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共识:允许盲人携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保障盲人的基本权利。
另一方面,要破除观念障碍。人们普遍存在的一种观念是,导盲犬会乱叫扰民甚至咬人。实际上,导盲犬的选拔十分严格,有专业人士介绍说,不仅要看品种、体型、体态,还要看“家族遗传”,甚至要查三代以上有无伤人记录,最终选用的是忠诚服从、性格温顺、聪明等特点的犬只,还要经过科学严格的训练,持证上岗,一旦暴露恶习,就会被淘汰。据说目前我国并没有出现导盲犬攻击他人的记录。有人也会担心导盲犬随地便溺污染公共环境,实际上,抗干扰、不乱叫、憋尿和抗饥饿是导盲犬必须训练的基本功。
要让盲人携导盲犬出行变得顺畅,首先要破除法律障碍。很多国家对导盲犬给予了立法保护,比如澳大利亚在反歧视残疾法令、伴侣动物法令等法令中明确规定,导盲犬可以进入商店、餐厅、酒店、飞机、公共汽车等公共场所,而平常宠物狗是限制进入的。在我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在四年前就明确,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可惜这样的地方立法很少见,期待残疾人保障法对此有所突破。至于观念障碍的破除,需要相关部门与媒体为公众多多普及一些基本知识。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