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周国利(正厅级)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被告人李美华受贿一案。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案情简介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周国利利用担任中共邵阳市市委常委、中共邵东县县委书记、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项目承揽、项目建设、干部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44万余元。其中伙同其妻李美华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09万余元。周国利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法决定将湖南省邵东生态产业园30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出让金和契税共计45792万余元返还给邦盛公司,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外,周国利有2113万余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庭审情况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举证、质证,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周国利、李美华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等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因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