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帮助人民群众守好‘钱袋子’”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至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其中2018年,起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被告人15302人,起诉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1962人。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加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2016年起诉14745人,2017年起诉 15282人,2018年起诉15302人;办理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2016年起诉1661人,2017年起诉1862人,2018年起诉1962人。
从检察机关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情况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呈现高发多发态势,特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不断增多;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和迷惑性增强,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以金融创新为名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涉案公司也从层级简单的“作坊式”组织向现代化企业模式转变,具有金融专业背景的涉案人员明显增多;利用互联网实施非法集资犯罪较为普遍,危害后果更趋严重;追赃挽损难度进一步加大。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着力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督办指导,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