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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活动纠正一批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问题

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详细介绍了为期两年的“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表示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发现并纠正了一批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2018年4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旨在通过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大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的人权保障力度,促进监管场所提高监管改造质量。   王守安告诉记者,最高检通知下发以后,各地检察机关对专项活动高度重视,陆续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本地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除了将专项活动与日常检察相结合,深入监管场所,集中监督纠正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各类违法问题外,还从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监督、纠防冤假错案、罪犯获得劳动报酬权等方面着力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各地检察机关切实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于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及时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防止不应当羁押,减少不必要、不适宜羁押。”王守安向记者列出一组数据,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立案55858件(其中依职权审查35564件,占63.7%);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9956件;建议被采纳44713件,采纳率占89.5%。”   “检察机关还通过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着力防止冤假错案,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王守安介绍说,各地检察机关正全面探索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对涉嫌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终结前开展约见谈话,查看其入所体检表、查看办案部门提讯记录、提讯视频等形式,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及时发现、纠正和预防侦查机关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王守安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总结分析检察人员在推动纠正浙江张氏叔侄奸杀案、海南黄家光杀人案等冤假错案的经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全程参与诉讼环节、全面接触被监管人的工作优势,切实发挥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特殊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