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
严防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处),省直所管委会:
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与扩散,请各地认真按照省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严防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司发通〔2020〕12号)要求,推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认真落实联防联控责任,逐所逐人开展排查、管控等工作,向所在地区相关部门报送情况的同时,按照我处3月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每日向我处报告相关情况。
联系人:陶琦 电话:0731-84586075
厅律师工作处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