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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傻傻分不清楚,二者的区别整明白了吗?

北京律师讲解案情   “定金”在法律上来说,是不能要求退还的。

         “定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   可以看出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01   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   02   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款。

         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定金交付容易想要回来难   因此   消费者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   同时   签协议、交付定金前   要从多方面考察清楚   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   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为怕麻烦或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

         PART.02    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   2020年5月   王某与齐某签订了一份合同   合同约定:   王某将住宅楼卖给齐某,价款75万元,先付订金3万元,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贷款等事宜。

         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捺印   3天后   齐某以王某口头答应   带家具、家电、卫浴   现予以否认为由   要求终止合同   并要求王某返还购房订金3万元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采用   严格地讲   “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   而非法律概念   解惑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

         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

         支付方即使违约,收受方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   一定要头脑清醒   搞清楚“定金”和“订金”   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PART.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失效)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失效)*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东丽法院 天津高法 ?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110148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 该文章已同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