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吵架 咬伤民警 妨害公务 判处实刑!
烟台律师讲解案情 案情简介 · 被告人叶某某与其婆婆林某某长期存在婆媳矛盾,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2020年10月26日,叶某某与林某某因维修家中坏掉的水管问题,发生了争吵。
叶某某便将林某某家的电视机打坏。
第二天,叶某某大伯哥便报警,称叶某某虐待婆婆。
接警后,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处警,便前往林某某家了解相关情况。
了解完后,便前往叶某某住处开展调查。
这时,叶某某开门后了解民警来意后,便关门拒不配合。
民警便对叶某某进行口头传唤,叶某某情绪十分激动,依然拒不配合民警。
于是,处警人员上前拉住叶某某手臂欲将其带离现场。
在拉扯过程中,执法记录仪掉落,叶某某打到民警一巴掌,又将辅警左手拇指咬伤。
后经医院鉴定,辅警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裁判结果 · 经开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某暴力抗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构成妨害公务罪,叶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对其从重处罚。
因此,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妨害公务罪的构成作了明确的规定。
建议大家在国家机关工作工作人员等依法履职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切勿情绪过于激动,约束好自身行为,积极配合处理好相关事务。
自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作为单独罪名成立。
人民警察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群体,请大家在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积极配合,直面问题,不要因一时冲动造成难以承受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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