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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的意见书

由于企(事)业性质、经营范围的区别,律师在代理审查合同内容时,首行应审查合同的类别,然后审查合同内容,出具修改意见书。

       合同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对合同类别的审查确定 我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了各种类别的合同。

      合同的类别不同,法律对不同主体的要求也不同,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也有区别,合同条款及内容也有很大差异。

      比如:仓储合同的主体一方必须是经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

       2.对合同当事人资信的审查 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资信,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2)审查合同当事人的经营范围;(3)审查合同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对合同手续是否完备的审查 这方面主要审查:(1)签订合同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加盖单位公章是否真实可靠;(2)某些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或履行特定的手续后方能生效。

      例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在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得到国家批准,以上文件是构成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

       4.对合同内容的审查 这部分是合同审查的重点,也是最复杂的环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对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体现在: ①合同的标的物不能是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金、银、毒品等; ②合同中有关标的数量、价格、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规定。

       ⑧合同内容不能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规避法律。

       (2)对合同的内容可行性的审查 主要从经济上、技术上是否可行的可行性分析审查。

       (3)对合同内容严密性的审查 严密性是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之一,合同内容的严密性主要体现在合同格式规范、条款完备、内容具体、文字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