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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五旬男子将拍摄的不雅视频误发到微信群被拘

2018年3月18日,邵东部分市民的聊天群内,出现一段涉及个人隐私的不雅视频,并形成了较大范围的传播。 案件发生后,邵东警方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迅速锁定并依法传唤涉案嫌疑人谭某。目前,违法行为人谭某已被邵东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谭某与李某于2012年拍摄了一次性爱视频,2018年3月18日,谭某本想将该视频转发给李某,没想到却误将视频发送至聊天群里,此行为严重损害了李某的名誉,使李某及其家人精神备受打击,严重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邵东县公安局依法对谭某(男,55岁,邵东县黑田铺人)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图为违法行为人谭某 利用微信、微博、互联网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不雅信息是违法行为,散布个人隐私的,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秩序的,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请收到该不雅视频的网友及时删除,切勿传播,如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广大市民、网友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隐私,文明上网,不传播违法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邵东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