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见到房产证原件后,认为友女黄某有诚意了,就同意将 50000 元钱借给她应急。没料,她的电话随后被黄某拉黑,发去的微信也不回。5 月 3 日,黄某在兴宁警方审问室里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 " 房产证是假的 ",仍巧辩 " 我不是有意这么做 "。目前,黄某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此前,王女士经朋友介绍加入一个水果微信群。平时需要购买新鲜时令水果的,在微信里下单,商家就会送货上门来。这个水果微商的女老板,就是黄某。加入微信群后,王女士经常跟黄某购买水果,双方来往多了,就加深了认识。
" 她(黄某)每次送水果上门来时,都说想借钱加大投资,把水果生意做大。" 王女士说,她对黄某的家底不是很了解,不敢开口同意借钱。2017 年 6 月 5 日,黄某就拿房产证找上门来做抵押。见黄某这么有诚意,王女士就动心了。
房产证上显示,黄某的房子位于兴宁区朝阳路金山广场某栋楼的 8 楼。王女士就驾车让黄某带路去看房。一路上,黄某说房子已经出租出去了。一旦把房子抵押的事说出来,担心租户会搬走,这样就会影响房子的出租。
" 当时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反正看到房产证原件,而且她说几个月就如数还款,我就相信了。" 王女士说,当时她已经驾车到金山广场一楼楼下了,就没有上楼去核实房产证的真实性。随后,黄某把房产证的复印件和借条递交上来,王女士就把 50000 元钱现金借出去。
此后,王女士一提起还钱的事,黄某就通过支付宝等途径转 50 元或 100 元小钱过来。从 2017 年 12 月份起,王女士就无法打通黄某的电话,微信也不回复。王女士就持房产证复印找到金山广场,业主闻讯赶到屋里,并出示房产证说,这套房子和房产证根本没有抵押出去过。
" 我就在微信里留言说,如果你不把这事说清楚,我就报警。" 王女士指着微信说," 她(黄某)随后通过微信语音回复说,‘要报就报喂,我不是不怕,是无能为力’。" 随后,王女士向警方报案。
据兴宁公安分局兴宁派出所民警介绍,今年 3 月 5 日接到报案后进行立案处理。民警根据掌握的信息,到黄某居住地一带伏击守候。无果后,警方将黄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5 月 2 日,黄某被青秀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民警抓获。
5 月 3 日,黄某在审问室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导致水果生意出现亏损,她至今仍欠有数十万元外债。那本房产证,是她花几十元钱在路边买来的。黄某说," 我不这么做,她就不借钱给我,我也不是有意要骗她的。"
目前,黄某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警方仍在对此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