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无论西方国家还是东方国家,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所以,反腐败工作也是所有国家必须要做的一项工作。据说,“财产申报”“高薪养廉”是西方国家的反腐最有效的手段。社会制度不同,体制不一样,我们不可照搬照抄。但我们也要挖掘出自己的反腐利器,以保证反腐败工作长期有效地进行。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韧不拔的政治定力、游刃有余的战略定力,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的铁腕手段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和有效机制,既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也为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夯实了基础。
目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腐败是我们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危险,也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以及美好生活的最大侵蚀因素。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在反腐败问题上,党和人民的目标愿望是高度一致的。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是我们能否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关键因素。
积极开展反腐败工作,我们以往的手段主要是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事后惩处。其中的监督就包括群众监督。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腐败分子从来就不是孤立地存在的,他(她)也无法脱离社会生活。无论在机关单位还是学校医院,无论在企业公司还是军队警营,无论是繁华闹市还是僻静乡村,腐败分子的周围,一定有人民群众存在。近山知鸟音,近水识鱼性。欲知山中事,须问打柴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现实生活中,腐败分子的一言一行、蛛丝马迹,总会暴露一些在人民面前。就算腐败分子再有瞒天过海的本事,也难逃群众的火眼金睛。所以,为了彻底根治腐败,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无处遁形,发挥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是铲除腐败的决定性因素。
日前,四川查处的“严书记事件”,充分说明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强大作用。先是群众爆料,然后舆论跟进,最后纪检监察机关果断介入一锤定音,多种力量形成了有效的反腐合力,让舆情事件迅速平息,此举赢得了人民的赞赏和媒体舆论点赞。“严书记事件”的快速处理,是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纪委监委监督共同发力的典型实例,体现了全社会坚决反对腐败的共识,也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我们知道,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初步成果,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但我们要清醒的看到,腐败问题具有长期性、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了彻底解决腐败问题,为了更有效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监督作用,更规范地做好群众的监督工作,建议设立反腐败举报制度。对于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贪污腐败的,可以从所举报查实的案子的涉案金额中按一定比例给予举报者一定的经济奖励,以激发人民群众的监督热情,鼓舞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工作的积极性。对提供虚假信息、诬陷的要打击,对提供正确信息的要保护和奖励。
全面从严治党不停歇,反腐败斗争不松懈。我们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工作也该有自己的特色和作为,建立健全自己的反腐神器很有必要。